作为全国12个供热分户计量试点城市之一,我市根据《山东省供热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推进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建发〔2008〕15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市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在2009—2010年供热期内,对市政府第二生活区、凤凰城、文化名居、华能、中信(B、C区)、东龙滨海明珠、金谷公寓7处小区完成供热计量改造任务,试行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相结合的“两部制”供热价格。具体计算公式为:供热费=基本供热费+计量供热费=基本热价×收费面积+计量热价×用热量。其中,采暖基本热价按面积计费价格的40%计算;计量热价为每吉焦30.6元;居民用户收费面积为使用面积,非居民用户收费面积为建筑面积。
实行两部制供热价格的热用户在供暖期开始前,按面积计费额一次性预交供热费,供暖期结束后,居民热用户按热计费额低于按面积计费额的部分退还给用户,高于按面积计费额的不再补交;非居民热用户按两部制热价据实结算,实行多退少补,但补交额最多不超过用户预交供热费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