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举办房地产开发管理
业务知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区建设局,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新区建设局,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进威备案开发企业):
根据工作需要,为帮助企业及时了解房地产新政策,掌握住宅产业化的新标准,更好地规范企业开发经营行为,经研究,定于3月23日、24日上午9:00(下周二、周三),在威海东山宾馆四号楼会议室(威海东山路26号,电话:5269888),举办房地产开发业务知识培训班,同时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活动。培训时间两天。
一、培训内容
(一)讲解国家和省、市近期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新政策;(二)普及国家和省、市关于住宅性能认定技术标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技术要点等新知识;(三)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文件,按照市政府威政办发〔2009〕144号文件要求,部署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四)部署开展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评选活动;(五)讲解各个级别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等文件和案例;(六)讲解房地产开发月报、年报表和运行分析。(七)培训结业考试。
二、参加人员
(一)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建设局开发办负责人;(二)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含进威备案企业)负责上述业务的人员。
三、有关要求
1、要确定好参训人员。各开发企业选派的参训人员,即为今后负责该项工作的固定人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市建委开发办将登记造册。如确需更换人员的,要及时上报市建委开发办审批,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要组织好人员按时参训。请各市区建设局开发办于3月19日前,将本市区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后报市建委开发办(电话:5224103,电子邮箱:whjwkfb@163.com),并组织好辖区内的参训人员按时参训。
3、要提前预习好相关培训内容。请每位参训人员,提前从“威海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等平台预习相关资料。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300元(主要包括购置住宅性能认定、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教材费,印制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文件汇编费,培训场地租用费、授课费、考试费、午餐费等)。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