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
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树立房地产行业品牌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发项目的综合品质,为居民创造生态、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广厦奖”项目评价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房协成立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评选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比工作。评选专家委员会由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园林设计、开发管理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市房协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初审工作。
第三条 评比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年的8月31日为市房协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参评范围为市房协会员单位。
第四条 参评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为2009年12月31日前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入住率不低于60%的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的公建项目应建设完毕。
(二)各市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8万平方米,市直不小于10万平方米,户型要求以普通商品房和中小套型为主,配套齐全、管理完善。
(三)“2010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评选和“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推荐原则上在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员中进行,申报“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项目必须是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项目。
(四)小区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其中50%以上达到优良标准。
(五)商品住宅销售率达到90%以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2010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和“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
1、出现过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有不良诚信记录;
3、群众满意度低。
第五条 申报程序
市属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小区直接向市房协申报,各市、区所属开发企业开发建设的小区向项目所在地市房协分会申报,由市房协分会在材料审查的基础上正式行文,向市房协申报。
第六条 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总目录
(二)《项目申报表》
(三)审批文件、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5.配套公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6.项目已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获得省、部和市级有关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住户满意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住宅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住户满意度由业主委员会对住户进行调查后提出书面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户抽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四)设计图纸
1.规划设计图纸
(1)规划设计图(按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2)图纸内容:
① 住区总规划平面图(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② 住区交通分析图(标明地面停车场布置);
③ 住区功能分区图(标明地下停车场布置);
④ 住区环境景观布置图;
⑤ 住区整体空间鸟瞰图及临街建筑透视图1~2张;
⑥ 住区主要公共建筑单体图(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3)文字内容:相关专业设计说明。
2.建筑设计图纸
(1)建筑设计图(按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2)图纸内容:
①主要住宅单元平面图2~4个(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②主要住宅单元组合平面图(2~3个);
③主要住宅套型平面图(注明套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面积系数和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
④主要户型单元立面图、剖面图(2~3个);
⑤主要住宅单元标准层和主要住宅套型水、暖、电系统配置图、(1~2个);
(3)文字内容:相关专业设计说明。
(五)相关文字材料
申报项目介绍材料。申报项目介绍包括项目概况,并按申报项目的五个评价体系进行详细说明。同时,为便于市房协后期的宣传工作,另附详细的楼盘说明材料(A4规格)。
(1)有关施工质量评价体系的材料
① 施工质量管理简要说明;
②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的简要说明。
(2)有关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体系的申报材料;
①在“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及分值统计表”上,直接标注产业化技术在申报项目中采用或没采用;
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及分值统计表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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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评价内容(应用表中的成套技术、申报单位需提供书面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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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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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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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
能技术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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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利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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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利用供生活热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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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利用供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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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电池发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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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型燃气/燃油供热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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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层地能利用技术(水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和废水热泵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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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构造
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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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系统—外墙外保温隔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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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系统—多层复合墙体技术(夹芯墙保温隔热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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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系统—预制复合墙板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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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申报项目中采用的主要产业化技术需提供较详细的文字材料,突出说明采用产业化技术后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3)有关物业管理评价体系的申报材料
① 住区主要服务设施配置表(包括垃圾处理、电梯、照明、消防、安防设施等);
② 住区主要动力设备配置表(供水、供暖、制冷、水处理系统设备配置等)。
(六)图片和其他多媒体材料
1.反映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照片格式:文件名.JPG;图片尺寸:10cm×8cm以上;照片像素:300以上。);
2.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介绍、实景照片、图纸及其他申报材料刻录成CD光盘1个),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3.多媒体DVD光盘(10分钟左右,附解说)1个,按申报项目中的规划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施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体系、物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五个评价指标体系的顺序编排,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一份。
(二)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可靠,涉及到的各种数据、指标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文字材料需装订成A4纸规格本册(图纸除外)。
(五)所有申报材料报送时间截止2010年8月31日。
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市房协秘书处负责接收申报材料,并根据申报材料对各市、区申报和市属公司申报的参评小区进行初选;
二、将符合评比条件的小区《申报表》及有关材料送交评选专家委员会进行评定;
三、评选专家委员会负责审查材料,并进行现场核验和评定。评定分数由技术评定得分和感官评定得分两部分构成,技术评定得分按照《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评分标准》打出评定分数,感官评定得分是对小区整体印象的评分。其中,技术评定得分占总评定分数的80%,感官评定得分占总评定分数的20%。评选专家委员会将两者汇总后,得出综合评定得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四、市房协秘书处负责将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上报市房协审定。市房协根据评选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做出评审结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第八条 “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暨“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项目培育
一、申报程序参照“第五条”;
二、申报条件参照威海市(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评选标准,上报参评项目的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质量、产业化技术应用、物业管理五个评价指标体系的拟定方案;
三、市房协成立项目培育专家组,在培育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进行监督和指导,并授予“市(省)级优秀住宅小区培育项目”奖牌;
四、项目培育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现不符合市(省)级优秀小区标准的,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反之,取 消培育项目资格,收回奖牌。
第九条 表彰
市房协对获奖项目授予“2010威海市城市(城镇)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进行表彰。奖项设置数量根据每年申报的数量及详审情况确定。
第十条 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的评选”的小区由市房协从市级优秀小区中推荐上报。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