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经费管理办法
(5月28日召开的市房协第二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章程》规定,制定本协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会费、捐赠、咨询和信息服务、刊物和培训收入、其他合法收入。
二、会费收取标准
副会长级单位16000元/年,常务理事单位12000元/年,理事单位8000元/年,普通会员单位4000元/年,个人会员免收会费。
三、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缴纳时间,每年1月至6月一次性缴纳当年会费,缴费方式为支票或现金。
四、经费开支范围
1、常设办事机构经费支出;
2、组织大型会议、行业考察、调查研究、培训讲座、经验推广、信息沟通及技术交流等活动的开支;
3、奖励对本协会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4、其他应支出的开支费用。
五、经费管理
1、协会经费由协会秘书处负责管理;
2、经费收支严格遵守有关财务制度,接受理事会和会员的监督;
3、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长定期向理事会和会员代表大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