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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低收入家庭可申请廉租房保障 报名截至年底

        从市住房委办公室了解到,10月1日到12月31日,市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将全面展开,凡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报名,申请或复核享受廉租住房货币补贴。

  据市住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自《威海市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实施以来,市区共有871户(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

 
其中,111户(次)家庭选择租住市、区政府建设的廉租房,760户(次)家庭领取了每月300~400元的廉租住房补贴,自行到市场租房居住。目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从10月1日到12月31日,市区2011年度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申请和复核工作展开。据了解,目前,市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和申请购买经适房的收入标准是相同的,都是年收入低于4.449万元的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要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申请人须取得威海市市区居民户口(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5年(含)以上;属于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家庭,或按规定程序被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家庭成员均未购买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均无自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之日前5年内均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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