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评选办法
第一条 为了树立房地产行业品牌意识,进一步提高开发项目的综合品质,为居民创造生态、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根据《“广厦奖”项目评价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市房协成立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评选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评比工作。评选专家委员会由规划设计、建筑设计、质量监督、园林设计、开发管理等专业的专家组成。市房协秘书处负责评选的日常组织、管理和初审工作。
第三条 评比工作每年组织一次,每年的6月31日为市房协接收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参评范围为市房协会员单位。
第四条 参评条件
(一)申报项目必须为上年度通过属地建设主管部门竣工验收备案并交付使用、入住率原则上不低于60%的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配套的公建项目应建设完毕。
(二)各市区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不小于5万平方米,户型要求以普通商品房和中小套型为主,配套齐全、管理完善。
(三)“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是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会员单位;申报“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项目必须是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项目。
(四)小区工程质量100%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五)商品住宅销售率达到90%以上。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项目,不得申报“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
1、出现过三级(含三级)以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2、开发建设单位有不良诚信记录;
3、群众满意度低。
第五条 申报程序
市直项目直接向市房协申报,各市、区所属项目向项目所在地市房协分会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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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申报材料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总目录
(二)《项目申报表》
(三)审批文件、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5.配套公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复印件)
6.项目已通过住宅性能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获得省、部和市级有关奖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8.住户满意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
住宅小区有业主委员会的,住户满意度由业主委员会对住户进行调查后提出书面意见;没有业主委员会的,由当地主管部门组织对住户抽样调查后出具书面意见。
(四)设计图纸
1.规划设计图纸
(1)规划设计图(按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2)图纸内容:
① 住区总规划平面图(包括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② 住区交通分析图(标明地面停车场布置);
③ 住区功能分区图(标明地下停车场布置);
④ 住区环境景观布置图;
⑤ 住区整体空间鸟瞰图及临街建筑透视图1~2张;
⑥ 住区主要公共建筑单体图(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的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
(3)文字内容:相关专业设计说明。
2.建筑设计图纸
(1)建筑设计图(按A3规格装订成册,包括图纸目录);
(2)图纸内容:
①主要住宅单元平面图2~4个(包括地下室、一层、标准层、顶层平面图);
②主要住宅单元组合平面图(2~3个);
③主要住宅套型平面图(注明套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面积系数和各功能空间的使用面积);
④主要户型单元立面图、剖面图(2~3个);
⑤主要住宅单元标准层和主要住宅套型水、暖、电系统配置图(1~2个);
(3)文字内容:相关专业设计说明。
(五)相关文字材料
申报项目介绍。申报项目介绍包括项目概况,并按申报项目的五个评价体系进行详细说明。同时,为便于市房协后期的宣传工作,另附详细的楼盘说明材料(A4规格)。
(1)有关施工质量评价体系的材料
① 施工质量管理简要说明;
② 施工中采用新技术的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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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关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体系的申报材料;
①在“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及分值统计表”上,直接标注产业化技术在申报项目中采用或没采用;
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及分值统计表
② 申报项目中采用的主要产业化技术需提供较详细的文字材料,突出说明采用产业化技术后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实际效果。
(3)有关物业管理评价体系的申报材料
① 住区主要服务设施配置表(包括垃圾处理、电梯、照明、消防、安防设施等);
② 住区主要动力设备配置表(供水、供暖、制冷、水处理系统设备配置等)。
(六)图片和其他多媒体材料
1.反映项目概况的实景照片(照片格式:文件名.JPG;图片尺寸:10cm×8cm以上);
2.电子版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介绍、实景照片、图纸及其他申报材料刻录成CD光盘1个),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3.多媒体DVD光盘(10分钟左右,附解说)1个,按申报项目中的规划设计评价指标体系、建筑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施工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产业化技术应用评价指标体系、物业管理评价指标体系五个评价指标体系的顺序编排,封面标注申报项目名称及申报单位名称。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二)申报材料中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印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认。
(三)申报材料必须内容真实可靠,涉及到的各种数据、指标应准确无误,不得弄虚作假。
(四)申报文字材料需装订成A4纸规格本册(图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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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评选程序
一、市房协秘书处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提交专家委员会评审;
二、专家委员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验和评定。评定分数由技术评定得分和感官评定得分两部分构成,技术评定得分按照《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评分标准》打出评定分数,感官评定得分是对小区整体印象的评分。其中,技术评定得分占总评定分数的80%,感官评定得分占总评定分数的20%。评选专家委员会将两者汇总后,得出综合评定得分,并提出评审意见;
三、市房协秘书处负责将评选专家委员会评审结果上报市房协审定。市房协根据评选专家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做出评审结果,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第八条 表彰
市房协对通过评选的项目授予“威海市优秀住宅小区”称号,在有关媒体上公布,并进行表彰;推荐参评“山东省优秀住宅小区”。
第九条 本办法由威海市房地产开发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