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国务院上收22个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的消息近日传出,加上原定的84个城市,国务院直接控制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城市已达到106个。
业内普遍观点认为,中央此举释放出地根紧缩的信号。但记者采访得知,其中意味远不仅于此。“上收22个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是国务院一个具体行动。城市在用地上做文章就是‘城市化’,收回用地审批权削弱了地方动用土地资源自主推进城市化的力度,足以表明中央土地调控的决心。”安邦高级研究员贺军分析。
“土地关系到各行业,由地方违法违规用地引发的不稳定因素增多,群体性事件也在增多。国土资源部在土地审批制度上也在试点,谋求改革。”该部系统内一位负责土地政策研究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
国务院新上收建设用地审批权的22个城市是:秦皇岛、镇江、南通、扬州、泰州、嘉兴、绍兴、台州、温州、马鞍山、德州、东营、威海、南阳、江门、惠州、珠海、佛山、中山、东莞、桂林以及三亚。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这22个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内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须报国务院批准。在上述新被上收土地审批权的22个城市中,可以看出新被收回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城市主要集中在珠三角、长三角和东北部地区。
有业内人士分析,这与上述地区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相对集中有关。
上述国土资源部内部人士同时透露,此前,为了提高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加强监管,国土资源部在全国选择了35个城市,开展了改进和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试点。这22个城市就位列上述35个城市当中。
今年5月12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在“改进和加强城市建设用地审查报批工作试点部署会”上首次透露了这35个城市试点的消息。
王世元指出,近年来,在城市用地管理中,仍存在审批效率不高,实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管理工作。这有利于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城市科学合理用地;有利于提高审批效率,保障城市用地需要;有利于进一步转变管理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城市用地监管水平;有利于明确事权,构建共同责任机制。
而对于国务院收回22个城市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做法,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孙立坚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赞同,“地方因为搞经济建设‘囊中羞涩’,发生很多土地违规审批问题,现在中央收回权力,地方项目由中央出资,所需土地由中央统一规划,这样可以较好地解决土地违规问题。”
但也有专业人士表达了不同的看法。中国社科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杨重光认为,地方违法违规用地不是光靠上收土地审批权就能解决抑制的。“全国违规用地太多了,收回土地审批权在一定时期内可能有一定作用,但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因为当前违法违规扩大用地主要是农村和农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