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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反思”保障房

    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的命运有可能在广州遭遇转折点。广州市政协委员、广州新城市集团董事长曹志伟在今年广州市的两会上,提案建议广州停建停售经适房、限价房。近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公室正式做出回应,表示现已逐步降低带产权性质保障房所占的比例,未来可能将停建经适房和限价房。
   
    “经适房和限价房本质上是是商品房,并不属于保障房范畴,所以我认为不应该动用政府的财政资金去建设私有产权的即将转化为‘商品房’的‘保障房’。”曹志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但也有专家指出,经适房、限价房满足了不少夹心层的需求,在商品房价格仍未稳定时,有其存在的价值,不能因噎废食。

经适房不是保障房

    “经适房和限价房从本质上来说不属于保障房体系。”曹志伟告诉记者,经适房和限价房是带有产权性质,并且在5年后可以上市转手交易的房屋。尤其是限价房,在买卖合同中是已明确表明,其全称是“限价商品住宅”。也即,经适房和限价房并不属于保障房范畴。

    在他看来,租不起房子的人比买不起房子的人更需要保障。在目前政府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应该优先解决连市场房租都交不起的市民。“这等同于吃不起白饭的人比买不起鲍鱼的人要急需关心。”

    同时,曹志伟介绍,在推行经适房和限价房的这三四年时间,在广州乃至全国都产生了许多问题。例如,在分配上,有人假冒、骗取限价房,拿到以后通过出租或转手交易获利。

    “基于这几点原因,我提出了停建停售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提议。目的是保障真正需要紧急保障,目前就需要解决的人。”曹志伟说。

    同时,他还建议,除了完成原来承诺要建的经适房、限价房数量外,政府应该停止用财政资金继续投入去建经适房和限价房。对于已经销售的,政府应该运用优先回购权,将其进行回购,避免其流入市场。政府回购以后可以循环使用,提供给新的适合人群作公租房使用。

    资料显示,在广州市2011年8.5万套保障房筹集建设计划中,限价房有20457套,经适房有8000套,占全年保障房开工任务的1/3。

    据了解,限价房是广州首推的保障房政策,此后广州还推出了许多限价房项目,但工程质量、业主违规放租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去年,广州的金沙洲保障房社区还被曝光业主开名车、养名狗,廉租房和经适房的住户转租保障性住房等现象,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停建的争议

    8月5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主动约见曹志伟,并给出一系列答复。该办表示,广州市今年年初编制的保障房计划当中,已降低了经适房和限价房的比例,并且经适房和限价房会逐步减少,而其退出保障房范畴的方案实际上也正在研究。目前在建的主要是政府以前承诺的,那么既然承诺了,群众在轮候着,就应该兑现承诺,这关乎政府的诚信。该办透露,为了限制经适房和限价房转让牟利,提高保障房的循环使用率,未来广州可能将积极回购已售的保障房。

    实际上,对于保障房的租售问题,业内一直有不同的看法。广州的行业协会和不少业界人士都认为,应该以租为主导,而不是赋予产权。但也有专家指出,出售型保障房仍未完成其历史使命,还不能过早退出历史舞台。

    合富辉煌首席分析师黎文江表示,停建经适房、限价房的提案,可能是开发商不希望这些产品冲击商品房市场。“作为销售型产品,经适房和限价房资金回笼快,没有资金沉淀的压力,所以政府还是比较乐意建这种产品。”实际上,这些产品也是外来人口等夹心层解决落户难题的重要渠道,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在商品房价格稳定时可以考虑退出,但目前还不适宜。”

    广州房地产专家韩世同也认为,建立和完善我国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经适房和限价房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绝对不可以因噎废食。对发展经适房和限价房要有长远的眼光,不能因为一些地方在执行上出现的不良倾向和现象,就归咎于经适房制度本身。

    对于夹心层的居住问题,曹志伟表示,如果取消了经适房和限价房,夹心层这个人群其实就不存在了。他建议,如果划定廉租房的申请条件为1300元的话(广州市最低工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1300元的家庭即可纳入廉租房的保障范畴;而高于月收入1300元,又低于全市平均可支配收入4450元线的就将由公租房一网打尽。“简单地说,要解决夹心层的住房问题,其根本方法就是大力发展公租房,并根据受保障人群的收入水平和公租房条件分级收取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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