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开发企业: 为有效消除建筑施工对城市环境和人民居住生活的影响,维护市区良好城市形象,请你单位认真组织研究“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承诺书”,按承诺书要求进行开发建设。与2012年1月20日前在承诺书上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项目所在地开发建设主管部门。
联系人:陈思羽 联系电话:5224103
二〇一二年一月四日
附件1: 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及散流物体运输管理承诺书
附件2: 关于市区部分道路禁止运输散流物体车辆通行的通告
鲁公网安备 3710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