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要闻
[威] 乳山2012年度经适房货币补贴制正式启动

 

经市政府批准,乳山市2012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工作本月正式启动。凡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申请货币补贴。本年度申请资格放宽,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线11500元以下即可申请,比去年规定的8500元标准线有所放宽。

  据了解,本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以市区低收入家庭无房户为主要补助对象,实行先购房后补贴。申请人被确定为补贴对象后,可在市区内选购建筑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的商品住房,凭《房屋所有权证》领取货币补贴。补贴指标为100户,补贴标准为每户5万元,不购房不补贴。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市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报名时间为6月11日至7月10日。申请的家庭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取得市区常住户口满两年(含)的城镇居民(不含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2011年度家庭人均收入在乳山市城镇居民低收入标准线11500元以下;家庭成员在乳山市行政区域内均无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商品房、自建房和营业房等私有房产。符合上述条件但已将私有房产转移他人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应当由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载明的户主为申请人。申请人须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低收入家庭证明,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未设立居委会的,到城区街道办事处或经济开发区管委(以下统称受理机关)办理低收入家庭证明,并领取《乳山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规定要求填写后向受理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低保证或低收入家庭证明及复印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结婚(离婚)证及复印件等材料。(来源:威海晚报 侯洪超)

通知公告
资料下载
在线杂志
="威海房地产电子杂志"
会员介绍
视频看房
威海市房地产协会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30222号

鲁公网安备 37100302000376号


电话:0631-5288790      技术支持:威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