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市直各部门: 《威海市2010-2012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市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住房保障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建保〔2010〕91号)要求,制定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按时向社会公布。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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