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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召开

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召开

 


 

10月10日,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召开。会议传达了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会议精神,通报了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进展情况,并研究部署了下一步工作。副市长房德阳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市、区政府分管副市、区长,管委分管副主任,市直及各市区发展改革、监察、财政、国土资源、城乡建设、规划、住房保障房产管理、工商、地税、国税、人民银行、建设银行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按照省政府下达计划有序推进,开工率达到100%,房地产市场继续保持健康有序发展态势。1~9月,全市18个公租房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共3437套;市区2个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正在进行主体施工,共568套;2012年廉租住房保障复核和申请审核工作基本完成,取得廉租住房资格家庭824户;已开工建设的32个城市棚户区改造工程推进顺利。


对于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房德阳副市长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全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上级部署,按照我市今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资、多元化供应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抓竣工、抓配套、抓入住,确保完成今年建设任务。


(一)加快建设进度。各市区要积极主动,加大投入,在引导社会各类投资主体参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的同时,多建一些政府投资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明确各年度建设任务指标,进一步完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逐步改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住房条件,促进住有所居目标的实现。要对照目标责任书,逐个项目调度情况,根据时限调整计划,科学组织现场施工,倒排工期,责任到人,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适当增加人力物力,加快施工进度,努力扩大竣工规模,尽快形成实物供应。


(二)努力筹措资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把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相应项目上,同时要严格执行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探索将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认真做好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优先考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提供贷款支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与省建行签订了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建行将围绕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农村及示范镇项目建设,提供总额不少于400亿元的融资服务,各级要积极衔接,争取更多的信贷支持。


(三)确保工程质量。要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和强制性技术标准,抓好建材采购和核验,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和永久性标牌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从方便群众入住出发,加强项目统筹调度,同步配建基础设施,协调安排好学校、幼儿园、医务室、商店、物业、治安等公共服务设施。对保障房质量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严格验收监管,已建成的保障房要全部分户验收,发现问题一律限期整改。


(四)规范分配管理。要按照“规范程序、公正操作、公开透明、接受监督”的原则,严把保障房分配审核关,规范配租和配售行为,确保保障房惠及符合保障条件的群众。要建立举报投诉和违规查处制度,及时清退不符合条件的保障房住户,依法查办和从严惩处以权谋私、骗购骗租、违规转租转售保障房等行为。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监管、市场运作、高效持续的保障房小区社区管理和物业服务新机制,加强使用管理和维护维修,提高保障房完好率和使用年限。


二是要坚决抓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信心不动摇、方向不改变、力度不放松,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一)继续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宅供应。要继续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设计单位提升住宅设计水平,优化中小套型住宅的空间布局和使用功能,提高居住舒适度。要引导居民更新观念,树立“先租后买、先小后大、逐步改善”的住房消费理念,尽快从单纯注重住房面积向注重质量、功能、环境转变。


(二)严格商品房预售监管。要全面实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保证开发企业将预售资金用到相应项目上,防止资金挪用和抽逃。按照省政府要求,自今年9月1日起,凡不实行预售资金监管的商品住房项目,暂不核发预售许可证书。


(三)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当前,要围绕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省地节能环保型住宅、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和具体措施。要全面推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度,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材料、产品和组织管理方式,将建筑设计、技术研发、部品生产、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环节有机融合起来,建设绿色低碳社区,打造新型住宅产业链,实现房地产业长远健康发展。#p#分页标题#e#


三是要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推动这两方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组织领导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市级政府负总责,县市区政府抓落实并负直接责任。各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靠上抓,成立灵活高效的组织推进机构,统筹协调相关工作,确保目标落实到位。保障房建设进展慢的,要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加快推进。手续不齐全的,要抓紧办理补齐。棚户区改造奖补资金,10月末前要拨付到相关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四季度,国家和省将对所有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审计,各市区要提前做好准备,确保不出问题。


(二)协调配合机制。这两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协调配合的事项很多,建设和房管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发改部门要做好项目立项、计划下达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保障房建设专项资金的筹集、分配和监管工作,国土部门要抓好土地供应和手续办理工作,税务部门要抓好房地产税收征管和保障房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金融部门要加大保障房信贷支持和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审计部门要加强对保障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宣传引导机制。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市场调控,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关注舆情网情,分析社情民意,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严防虚假信息扰乱视听、误导群众。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工作成效、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增强各方面推进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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