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经市房协第二届第二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王金辉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
孙坤同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
宋岩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市直分会会长;
于宏轩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环翠分会会长;
刘光超同志担任市房协副秘书长;
刘连国同志担任市房协荣成分会秘书长;
徐东晖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职务;
黄强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职务;
王永超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市直分会会长;
姜福潭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乳山分会会长;
于家霞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环翠分会会长;
周俊男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副秘书长;
黄宝不再担任市房协荣成分会秘书长职务。
二O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