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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 文登2013年经适房今起申请 每户补贴6万

 

2月28日,记者从文登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2013年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工作于3月1日启动,报名时间截止到4月1日。今年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为每户6万元,名额有100户,申请条件中的收入标准提升至年人均16818.4元,比2012年提高近1000元。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政府向中低收入家庭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资金,用于自行购买住房。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是:具有文登市区户口的居民或申请人是文登市居民、在市区企业(含市区以外的市属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及年满25周岁的退役士兵,且其家庭未取得农村宅基地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由民政部门认定);无房户或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不包括草厦)。年满30周岁的未婚、离异或丧偶者,符合前款条件的也可以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但将私有房屋转让他人的(因重大疾病、重大伤害、重大事故等突发原因造成房屋转让的除外)或未办房产证的,不列入申请范围。

      据了解,申请人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许可证》后,可以在市区内的房地产市场上自主选择购买具有合法手续的普通商品房(包括新房和二手房),购买的住房其主房建筑面积应在100平方米以内,但不得购买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货币补贴采取先购后补的原则。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确需交易的,须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向政府全额交纳收益等相关价款。超过5年、不满6年上市交易的,按照收益价款总额的80%交纳,每增加一年递减20个百分点;10年(含)以后上市交易的,不需向政府交纳收益价款。

      文登市自2007年起实施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政策,2011年,低收入家庭每户可获得货币补贴金额为4.9万元,2012年提高至6万元,今年每户仍补贴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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