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为提高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规范工程监理人员行为,促进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水平认定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考核认定第一批山东省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的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申请参加考核认定。
(一)具有工程建设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或者在我省参加2009-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四科成绩中最低成绩在合格线以下5分内的人员,且取得监理员从业能力证书的;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从业资格的人员。
(二)具有3年以上工程建设监理实践经验。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四)年龄60周岁以下。
(五)已受聘于工程建设监理企业。
(六)近3年内未因其监理责任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二、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程序
(一)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由本人申请,使用A4纸打印《山东省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根据所学专业和监理员从业能力证书载明的专业确定第一专业(初次认定仅允许申请一个专业),经本人签字确认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单位,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汇总报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市负责审核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初审同意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三)各市将初审合格人员名单汇总盖章后,以正式文件并附申报人员《山东省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表》一式三份、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各市《山东省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各一份,连同电子版于5月15日前报送省建设监理协会;
(四)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考核认定。考核认定合格的,在山东省建设信息网和山东省建设监理协会网站上公示15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者,省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岗前培训,由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认定证书》和印章。
(六)由所在单位出具委托函委托专人领取《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认定证书》和印章,同时交回《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
三、工程监理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资料
(一)《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山东省工程监理专业人员从业能力证书》复印件;
(四)学历证书复印件;
(五)职称证书复印件;
(六)由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地方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复印件,或在我省参加2009-2012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中,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四科成绩中最低成绩在合格线以下5分内证明材料;
(七)监理人员与监理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所在监理企业为其交纳的社会保险金证明复印件;
(九)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背后注明所在单位和姓名)。
以上资料请用A4纸张按顺序装订成册。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类红,电话:(0531)87087015;省建设监理协会联系人:王丽萍、马怀远,电话(0531)87087166。
附件:1.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初审合格人员汇总表
2.山东省工程监理人员业务中级水平考核认定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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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