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孙麟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分会、各会员单位:
根据协会章程,按照市房协会长推选办法,经市房协第二届第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
孙麟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会长;
于国杰同志担任市房协2013年轮值会长;
李大伟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
刘兴中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乳山分会会长;
梁国栋同志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高区分会会长;
史晓飞同志担任市房协新区分会秘书长;
宋艳丽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会长;
王天敬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
姜福潭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乳山分会会长;
刘一宁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名誉副会长,高区分会会长;
张华山同志不再担任市房协新区分会秘书长。
二○一三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