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民进城购房,山东省将作出如下政策支持↓↓↓
☆商品房库存较多的县(市、区)可根据购房支出给予3%-10%的补贴。
☆农民进城购买首套住房可享受契税补贴、规费减免等优惠。
△省外某地区鼓励农民进城购房(资料图)。
☆对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等地上附着物的农民,县(市、区)政府可参照当地城镇建设用地指标价格给予补偿,发放等额“房票”,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抵作购房款。
在具体实施中,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制定1000万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市民化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撤乡设镇、撤镇设市、乡镇合并、镇改街、村改居 。大力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和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就地转移就业人口“三个市民化”。
除了对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打出“组合拳”外,对优化房地产供应,省里也给出了指导意见:
☆对房地产库存明显偏多的地区,暂停供应新增房地产开发用地。
☆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商品房、闲置厂房、仓库等转型利用,依法依规改造为电商用房、养老地产、旅游场所、中小学和幼儿园等专业设施。
☆全省商品房去库存周期降低到22个月左右,各市商品住房去库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个月以内的合理区间。
来源:威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