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楼市看点:
房地产税有望获得重大进展
2016年12月举行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为2017年楼市定下了“平稳健康发展”
的主基调,同时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并强调运用金融、土地、财税、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那么2017年的房地产市场会有哪些看点,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内容。
房地产税在2017年是否会加快推进?
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政府配置资源方式的指导意见》,文中提及支持各地在房地产税等方面探索创新,而在此前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便是焦点,从刺激房地产到建立长效机制是否意味着2017年房地产税将会加快推进?
全国政协委员、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贾康日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房地产税在2016年两会时已归入全国人大的一类立法项目,但后来没有看到具体推进。按照一般程序,在法律草案正式宣布进入一审后,需要征求社会意见,可以预想各方面的不同意见会引出观点碰撞,推进到二审、三审过程中会有非常激烈的争议。但这将是个阳光化的“税收法定”过程,既然改革的大方向明确,又时不我待,其个人认为应该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重要指导精神“加快”走完立法过程,然后在国内各个城市,可依照各自情况,先从“火”的城市开始陆续依法执行。
那么,房地产税在2017年是否会破局?按照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的说法,本届人大任期到2017年底,因此,预计房地产税法最快将在2017年底前通过,慢的话可能会在2017年底提交审议,在下一届人大任期内通过。
不动产统一登记平台2017年覆盖全国
在职能部门整合工作基本完成后,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牵头部门的国土资源部正在推进技术平台的工作。
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国土资源部开始督促全国基层政府完成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能整合工作。当前,地方基层政府已经基本设立了专门的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
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时间点,2016年底前,要基本实现“停发旧证,改发不动产产权证”。2017年底前,不动产统一登记技术平台必须基本覆盖全国所有市县。2017年新年开始,《北京市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试行)》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规范的一项重要规定是公证不再是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的前置条件,公证成为办理继承(受遗赠)申请人的可选项,由其自行选择是否公证。
2017年房价会降吗?多地政府明确“控制房价上涨”
2016年,全国多个城市房价出现快速上涨,随后而来的便是多地出台楼市调控政策,在中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的定位下,多地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将稳控房价作为调控目标。
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线城市中,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2017年北京市楼市调控目标是保持平稳健康发展,房价环比不增长;上海市政府工作报告强调,2017年将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严格执行调
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深圳市则坚持综合运用金融、土地、投资等手段,有效降低高房价对实体经济的“挤压”影响。
而一些热点城市则明确提出了“控制房价上涨”。
1月16日,河南省长陈润儿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提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住房的居住属性,严禁投机炒房,加强舆论正面引导,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提出强化郑州房地产市场调控,增加市场供给,明确表态“控制房价上涨”。
1月18日,南京市市长缪瑞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则表示,加大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保持房地产健康稳定发展。通过落实稳控房价措施,扩大供地规模,加强市场监管,稳定市场预期,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能否解决?
2016年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针对温州二十多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国土资源部给出了“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即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不收取费用,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
但在上述方案公布后,在实际操作层面,温州的这些“到期房”一旦重新登记交易后则将变成“过期房”。其原因在于,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方案中在涉及“土地使用期限”时,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但并未涉及交易完成后是否能续期、续期多少年以及续期是否收费的问题。
对此,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不动产登记局)相关人士表示,只是暂时解决此前无法交易的问题,后续还要通过立法等手段细化操作。
而对带有普遍性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问题,相关人士称,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配合相关部门尽早地完成研究,出台相关的法律安排。
文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