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一期房地产
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提高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维护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88 号)、《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规定,以及贯彻落实山东省住建厅等 10 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委<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建房字〔2018〕18 号),市房地产业协会定于11月26日召开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威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经纪人员。
二、主要内容
(一)邀请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仲裁委专家讲解房地产经纪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二)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授课内容:
1.详解《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重点内容及法律规定。
2.房地产经纪业务操作实务。
3.二手房交易各环节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规范,解读、适用。
4.二手房交易法律纠纷类型以及典型案例分析。
5.结业考试。
三、组织与管理
主办单位: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承办单位:山东房地产教育培训中心
指导单位:威海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公室
四、时间、地点
(一)时间
1.报到:11月26日下午13:30-17:30
2.市住建局、工商局、物价局、仲裁委专家讲解房地产经纪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时间:11月27日上午9:00-11:30
3.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
时间:11月27日下午—29日下午
(二)地点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闻天楼一楼东报告厅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文化西路180号
五、费用
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培训费:880 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发票税费、课酬、制证等)。费用在报到时可采用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交纳。报到现场不能刷卡。
费用不包含餐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证书核发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颁发由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验印的《威海市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合格证》。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经纪机构要提高法律意识,从行业和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认真抓好本机构业务管理,并把提升企业人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做为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进行实名制登记。
(二)加强管理和考核。
承办单位要严格把关,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同时要加强对参训人员日常考勤和考试工作的管理,保证业务培训工作收到实效。
(三)报名要求
此次培训仅针对有限公司,按照公司从业人员数量报名配比为10:1,另有不足比例的可限报1-3人(公司相关负责人必须有一人参加)。
房地产经纪机构为市房协会员单位每家1个免费名额,理事单位每家2个免费名额,常务理事单位每家3个免费名额。
(四)报名方法
请各经纪机构以公司为单位,认真填写附后的《威海市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表》,于 11 月23日下午四点前,上报至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刘光超 李慧玉
电 话:5288790 5288791
地 址:威海市 10号塔山宾馆四号楼5楼
附:威海市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2018年11月19日
威海市第一期房地产经纪人员业务培训班报名表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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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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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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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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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岗位职务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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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开普票请填写前两项,开专票请填写全部四项,据此开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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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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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及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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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登记地址、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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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类别(专票/普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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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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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多人参训,可自行复制此表。
2、不需要发票者,发票信息可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