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威海市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健全房地产经纪行业信用管理制度,提升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及行业的整体社会评价,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健发展。按照《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网上备案管理的通知》(威住建通字〔2023〕64号)、《威海市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实名登记挂牌上岗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通过开展星级评定工作,将逐步规范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的经营行为,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及服务水平,树立行业良好品牌形象,助推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更好发展。
(二)评定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评定过程严格按照既定标准和程序进行,确保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各方监督。
综合评定原则。依据诚信状况、专业服务水平、从业年限、业务完成情况、服务满意率等多项指标进行综合考量,全面评估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动态管理原则。星级评定并非一劳永逸,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从业人员的后续表现进行星级调整,激励从业人员持续提升自身水平。
(三)适用范围
凡在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实名登记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均可申报星级评定。
二、评定标准
(一)基础条件
1.在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实名登记。
2.年度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包括自律惩戒及行政处分);三年内(含三年)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二)素质技能要求
1.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房地产法规和政策规定,自觉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与企业的合法权益,无欺诈、隐瞒等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
遵守《威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倡议书》等自律倡议,秉持诚实守信、专业服务的职业操守,在业内具有良好口碑。
2.业务能力
熟悉房地产交易流程,能准确为客户解答各类交易相关问题,如产权过户手续、贷款政策、存量房网签、存量房资金监管等。
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有效促成交易,年度内成功促成一定数量的房地产交易业务,具体数量根据不同星级设定相应标准。
掌握市场动态,能为客户提供准确的市场分析和合理的购房或售房建议。
3.服务水平
严格遵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开展业务,服务过程规范、高效,客户满意度高。
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在规定时间内回复客户咨询,积极解决客户在交易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积极配合所属经纪机构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手册,如公司章程、员工手册、业务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开展工作。
(三)优先考虑条件
1.在配合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开展行业研究、诚信规范建设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从业人员。
2.曾参与国家或地方的房地产政策、标准的研究、制定工作的从业人员。
3.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与房地产经纪相关荣誉奖项的从业人员 。
三、等级划分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星级级别分为五个星级,由低到高依次划分为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
评定标准
符合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评定为“一星”:
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职业道德准则;
2.已在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进行实名登记,完成信息录入;
3.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符合“一星”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评定为“二星”:
1.执业时间累计满一年;
2.群众满意率达70%;
3.当年存量房成交套数≥1套;
4.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符合“一星”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评定为“三星”:
1.执业时间累计满两年;
2.一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3.群众满意率达75%;
4.当年存量房成交套数≥3套;
5.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6.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或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一星”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评定为“四星”:
1.执业时间累计满三年;
2.连续两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群众满意率达80%;
4.当年存量房成交套数≥5套;
5.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6.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
符合“一星”要求且满足以下条件的从业人员,可评定为“五星”:
1.执业时间累计满四年;
2.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群众满意率达85%;
4.当年存量房成交套数≥8套;
5.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6.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
四、申报流程
(一)机构推荐
由从业人员所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根据评定标准对本机构从业人员进行初步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星级评定,并填写《威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星级评定推荐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职业资格证书、业绩证明、客户评价、参加培训记录等能反映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材料。
(二)个人申报
被推荐的从业人员填写《威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星级评定申报表》,详细阐述个人从业经历、业务成果、所获荣誉等情况,并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三)材料提交
将机构推荐表、个人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或线下报名的方式,提交至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五、评定程序
(一)初审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组织第三方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检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规性。对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更正。审核内容包括申报人员是否满足基础条件,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有效等 。
(二)评审
成立由行业专家、主管部门代表、资深从业人员等组成的星级评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对通过初审的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方式包括查阅材料、实地考察(必要时对经纪机构及服务案例进行实地走访了解)、电话回访客户等,全面评估申报人员的各项指标表现 。
(三)公示
评审委员会确定评定结果后,将拟评定星级的从业人员名单在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及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
(四)确定及发证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正式确定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星级,并由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颁发“威海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信息卡”(以下简称实名信息卡)。实名信息卡将展示经纪人员的获评星级。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在房源核验、委托洽谈、发布房源、网上签约、代办服务等时,须佩戴实名信息卡,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办理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房屋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以及发布房源信息时须注明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姓名和从业人员信息号。
六、星级评定的时间及有效期
(一)星级评定工作每年3月份进行,评定周期为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经纪机构从业人员所得星级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前两个月会提示即将到期,从业人员可根据本人的执业情况,按照继续教育课程学习情况和星级人员评定标准申请星级的保级或升级。
所得星级到期后未完成继续教育课程的,可延长10日学习期限,每年仅限一次延长机会;10日内仍未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将撤销或降低已获得的星级。
七、星级评定的管理
(一)定期抽查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每年定期对星级从业人员进行抽查,抽查内容包括从业资格是否有效、是否遵守行业规范、业务开展情况、客户反馈等。如发现星级从业人员不再符合相应星级标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降低星级或撤销星级等处理 。
(二)动态调整
除定期抽查外,对星级从业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如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有突出表现,如为行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获得重要荣誉等,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可提升其星级;如从业人员出现不良信用记录、违反行业规范等行为,立即启动降级或撤销星级程序 。
(三)标识使用规范
星级从业人员应在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时佩戴信息卡牌,并主动向经纪业务相关当事人出示,方便群众辨识、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卡牌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有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向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申请补办 。
八、实名信息卡的管理
(一)实名信息卡的变更
星级从业人员下列从业相关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提交变更申请:(1)姓名、联系方式、执业证书等个人信息;(2)所属从业机构。
在星级周期内实名信息卡上所显示所持执业证书、所属从业机构、星级级别等内容发生变化时,经纪人员应主动、及时申请更换实名信息卡,由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审核后重新颁发。
(二)实名信息卡的暂停
星级从业人员暂时中止房地产经纪业务,应主动申请暂停其信息卡牌,暂停期视为无实名信息卡;暂停实名信息卡的从业人员按要求完成实名信息卡重启要求的,可随时申请恢复使用实名信息卡。未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从业人员,将停用其实名信息卡直至其完成继续教育课程学习申请重新启用其实名信息卡为止。
(三)实名信息卡的注销
星级从业人员终止从事房地产经纪及其关联业务的或超过半年未完成上年度继续教育课程的,应申请办理实名信息卡注销或由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予以注销。实名信息卡已注销人员重新从业时,视同新申请实名信息卡。实名信息卡编号终身不变。
(四)实名信息卡的吊销
有下列行为之一且未按要求整改的,吊销其实名信息卡且自吊销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请实名信息卡:
(1)申请时弄虚作假,涂改、伪造与实际星级信息不符的星级标识;
(2)被列入“行业黑名单”的;
(3)骗取、出租、出借、借用全市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实名信息卡的;
(4)其他性质恶劣、干扰市场秩序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从业人员应爱护星级标识,确保标识的清晰、完整,不得伪造或随意涂改。
2.实名信息卡及星级评定的管理工作由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
注:星级评定标准的成交情况根据上年度市场成交情况每年进行调整。
九、激励与监督
(一)激励措施
对于星级较高的从业人员,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优先推荐其参加各类行业培训、研讨会、交流活动等,提升其专业水平和行业视野 。
在威海市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及相关媒体上对高星级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展示,提高其行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为其拓展业务提供支持 。
鼓励房地产经纪机构在薪酬待遇、晋升机会等方面对高星级从业人员给予倾斜,激励从业人员积极提升自身星级 。
为推进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体系建设,提升房地产中介机构诚信经营意识,对上一年度威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3A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5名五星级、5名四星级经纪人员保荐名额,对上一年度威海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评价2A的房地产经纪机构给予3名五星级、3名四星级经纪人员保荐名额。保荐的经纪人员需取得全国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完成当年继续教育课程的学习并通过考试测评。
(二)社会监督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消费者可通过电话、网络平台、书面信件等方式对完成实名认证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服务进行投诉。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应及时进行情况了解,并将结果反馈给投诉人。
定期公布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星级评定结果及违规处理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行业环境 。
十、附则
本方案由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和解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在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行业重大变化,将适时对本方案进行修订。
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的星级评定工作中,可根据实际需求,对方案的细节,如评定指标权重、激励监督措施等,提出意见,让方案更贴合威海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现状。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9月29日
主题词:市房协 工作实施方案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5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