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规范存量房合同网签行为的警示函

 

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

近期,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在办理存量房网签合同备案时,存在不使用本机构账号办理,在不满足买卖双方直接成交条件下,隐瞒居间行为、授意买卖双方由政务服务大厅代办等行为,个别人员言行过激,扰乱政务服务大厅工作秩序,损害了中介行业整体形象,造成恶劣影响。

为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行业规范经营,依据相关规定及行业自律倡议,我协会现郑重发布本警示函,明确行业自律要求如下:

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依法依规履行网签义务,确保交易流程规范、可溯、合规。全体从业人员应恪守职业操守,文明从业,尊重交易当事人及工作人员,严禁出现辱骂、恐吓、威胁等行为。

针对上述问题,我协会接到相关举报投诉查实后,将依据自律有关要求,采取行业通报、约谈负责人、正式函告主管部门等措施,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配合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望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引以为戒,遵守本警示函要求,规范自身行为,共同守护我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规范、文明的发展环境。

特此警示。

 

附件:1.威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自律倡议书

2.威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廉洁承诺书

 

 

威海市房地产业协会

2026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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